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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ese artist fined for filming Uyghur folk music in Xinjiang | China Affai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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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艺术家因在新疆拍摄维吾尔族民间音乐被罚款 引言:当艺术成为罪行 在一个连旋律都必须跟随国家节奏的国度里,独立声音被压制似乎早已不再令人惊讶。但中国艺术家郭振明因记录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音乐而遭罚款的事件,再次揭示了中国宣传机器令人震惊的荒谬与残酷。当郭在国内因记录维吾尔文化的原始之美而受到政府惩罚的同时,中国却在欧洲舞台上大肆展示一套经过清洗、国家认证的“维吾尔文化”。这种虚伪,令人震耳欲聋。 拍摄真相,付出代价 郭振明——被盯上的艺术家 郭振明,这位以纪念1989年天安门屠杀作品而闻名的异见艺术家,于2024年底与音乐人王潇一起前往新疆,开展了一项个人项目,收集并记录维吾尔族民间音乐。这不是商业项目,没有剧本、没有摄影棚、也没有上映计划——只有摄像机、传统和真相。 然而,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以违反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为由,对他处以75,000元人民币(约10,300美元)罚款,并没收了他的全部设备。要知道,这部法律原本是为正规电影制作而设,并不适用于个人的文化探索。 当局的理由是:郭曾在国外未经审批放映一部纪录片,所以他们“推测”这次的素材也终将变成一部颠覆影片。这哪是什么执法?这就是“预谋罪”的荒唐判决。 维吾尔文化——在国内被扼杀,在国外被表演 穿着美丽外衣的宣传机器 郭因拍摄维吾尔族传统而被处罚,而与此同时,中国却正忙于向世界出口他们定制的“维吾尔身份”——绚丽的服饰、排练好的舞蹈、以及被迫的微笑。在巴黎和布达佩斯,观众欣赏到了由新疆表演艺术局下属的“维吾尔十二木卡姆”表演团带来的演出。讽刺的是,这些表演还在社交媒体上广泛宣传——而这些平台在中国国内是被禁止的。 流亡的维吾尔活动人士认为这根本就是文化宣传。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主席鲁善·阿巴斯直言不讳:“同一个政权在海外上演歌舞剧,却在家园里铲平清真寺、禁止维语、囚禁艺术家。” 世界看到的是旋转的裙摆和鼓掌的游客。而在国内,那些试图保存真正维吾尔文化的人——如郭振明——却要面对国家机器的打压。 法律闹剧与日益缩小的自由空间 一个害怕摄像机的国家 这是中国首次援引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,对个人拍摄行为进行处罚。郭的律师指出,该法的适用存在严重问题,乌鲁木齐当局甚至没有司法管辖权。但当审查制度成为国家政策,恐惧成为治理手段时,这些都不重要了。 这与保护版权或行政流程毫无关系。这是一场对一切不...